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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中国民生网讯(编辑 王洪德 )10月14日上午,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东营市某石油技术公司、李某某、高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拟不起诉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经审查认定,2014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某石油技术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某石油技术公司会计)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抵扣税款为目的,让莱芜某物资公司为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价税合计935121.28元,税额135872.31元,均予以抵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高某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石油技术公司构成单位犯罪。
  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作用,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承办检察官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高某某沟通联系,两人均表示愿意补缴国家税款。2020年5月18日,承办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到垦利区税务局补缴了该公司抵扣的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68889.28元,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垦利区检察院拟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外部监督作用,让不起诉权在公开透明中行使,提升司法透明度,对该案进行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本次公开听证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办案人、犯罪嫌疑人、涉案单位代表参加,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开发表意见。听证会中,首先由承办检察官对基本案情、证据情况以及处理意见进行出示,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分别对本案的证据、事实和处理意见发表了意见,均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意见没有异议,犯罪嫌疑人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愿意认罪认罚,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最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评议,均表示本案涉案税额较小、嫌疑人有投案自首情节且积极补缴国家税款,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意见。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是垦利区人民检察院贯彻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理念的有益实践,以法律手段保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中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精神。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机关司法行为,增强了司法办案透明度,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执法,更加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真正含义。同时,此次公开听证会以实际案例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是一次良好的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活动,真正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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